1、一般情况下,签了买卖合同不算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指的就是没有合法理由拿到好处,还让别人受了损失。可买卖合同是双方你情我愿达成的,大家都清楚自己有啥权利、该承担啥义务,是公平交易的合同。
2、正常履行买卖合同时,双方按约定办事,一方给钱,另一方交货或者提供服务。这种交易是有法律依据的,和不当得利的情况不沾边。
3、不过,要是履行合同的时候出了特殊状况,就可能构成不当得利。举个例子,一方钱给多了,对方没理由还留着多收的钱;或者一方交了货,另一方没按约定给钱却把货占了。像这种情况,多收钱或者不合法占有货物的那方,没合理理由就得了好处,还让对方吃了亏,这就属于不当得利,受损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把不该得的好处还回来。
4、判断签买卖合同会不会构成不当得利,得看有没有没合法理由得好处还让别人受损的事,不能直接说签了买卖合同就一定构成或者不构成不当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