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把业务转包给个人时,一旦发生工伤,责任归属可不是一笔糊涂账,得按照《民法典》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规定来判定。
要是转包的个人没有用工主体资格,那具备资格的公司就得扛起工伤保险的责任。虽说劳动者和公司没有直接的劳动关系,但法律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就规定由公司来担这个责。就像建筑施工企业把工程转包给没资质的包工头,包工头找来干活的人受伤了,企业就得负责工伤保险这一块。这是因为法律要保证劳动者在受伤后能得到应有的保障。
要是个人有了用工主体资格,那他就相当于用人单位,得对工伤赔偿负责。这时候劳动者和这个个人有了劳动关系,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个人得给劳动者交工伤保险费。要是出了工伤,就得由他去申报工伤,并且进行相应赔偿。
对于公司来说,在把业务转包给个人之前,一定要好好审查这个人有没有用工主体资格,不然出了事,自己可能就得承担责任。而劳动者要是在工作中受了伤,得赶紧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伤事实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医院诊断证明等。有了这些证据,在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才能更有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