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围标串标未成功的情况下,做标书人员的处理要依据不同情形确定责任。
要是做标书的人清楚公司的围标串标行为,还主动参与标书制作,给这种违法行为帮忙,那他很可能会被当作共同违法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于围标串标的行为,行政监督部门会对单位进行罚款,金额是中标项目金额的千分之五到千分之十。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会处以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的罚款。要是有违法所得,还会没收。情节严重的,会取消其一段时间内参与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还会进行公告,甚至可能由工商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做标书的人作为直接责任人,就有可能受到这些罚款处罚。
要是做标书的人并不知情,只是正常工作,通常不用为围标串标担责。不过,做标书的人得拿出能证明自己不知情的证据,像公司领导的指示文件、沟通记录等,这样才能避免自己陷入法律麻烦。
法律建议:做标书的人在工作中要保持警觉,对可能违法的行为多留心。如果觉得有疑问,要及时和上级沟通确认。同时,要保存好工作中相关的指示、沟通资料,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