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补充协议,但里面有些内容没说清楚,这时候该咋办?是不是直接按原协议来?其实不能这么简单处理,得看具体情况。
按照《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如果质量、价款、履行地点等内容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再商量签个补充协议。要是补充协议里有约定不明确的地方,先看看能不能就这些不明确的内容再签个补充协议。
要是没法达成新的补充协议,就得按照补充协议和原协议的相关条款来分析,结合合同整体目的,确定不明确内容的意思。也能根据双方平时的交易习惯来判断。
要是用上面这些办法都没法确定补充协议不明确的内容,对于有些事项,就要用《民法典》规定的履行规则了。比如价款或报酬不明确,就按市场价格来;履行地点不明确,给货币的,就在收钱一方所在地履行。
总之,补充协议约定不明确,不能直接按原协议执行,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该怎么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