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关系里,夫妻双方约定让一方来承担共同债务这种做法是被允许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能通过书面协议,对婚姻期间财产归属、债务承担等事作出约定。也就是说,这样的债务承担约定在夫妻彼此之间是有法律效力的。
不过,一旦涉及到夫妻之外的债权人,情况就不同了。要是债权人根本不知道夫妻间有债务由一方承担的这个约定,那夫妻二人就不能拿这个约定当借口,拒绝一起偿还债务。债权人完全有权利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当其中一方偿还了债务之后,能按照夫妻间的约定,向另一方把自己多承担的部分要回来。
为了避免以后出现法律方面的麻烦,给大家一个实用建议。在和债权人进行经济往来的时候,一定要把夫妻之间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清楚地告诉债权人,并且要得到债权人的同意。之后,把这些内容写成书面协议。这样的话,债权人就知道债务的承担情况,以后就不容易在债务问题上出现纠纷。还有就是夫妻之间的债务承担约定一定要书面化,这样在内部也有个明确依据,能避免夫妻之间在债务问题上产生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