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是打算注销,得提前跟劳动者打个招呼,这可不是小事,是有法律依据的。按照《劳动合同法》里说的,当公司出现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自己决定提前解散这些情况的时候,劳动合同就自动终止。
为啥要提前打招呼呢?因为这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劳动者知道公司要注销了,就能赶紧利用这段时间去找新工作,不至于突然失业没了收入,能减少不少经济损失。要是公司不提前说,那可就侵犯了劳动者的知情权和就业选择权。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不用怕,是可以依法追究公司法律责任的。
另外,公司注销了,还得给劳动者一笔经济补偿。这笔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的工资;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就给半个月工资。
所以,公司在注销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得提前留出合理的时间,把要注销的事儿告诉劳动者,并且按照法律规定给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劳动者要是遇到公司不遵守规定的情况,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