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债务问题中,要是有一方对借债的事完全不知道,就得按照法律规定去确定这笔债务是不是夫妻一起要还的债。
《民法典》里说了,有两种情况的债务算夫妻共同债务。一种是夫妻两人一起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认可,这种基于双方共同意愿产生的债务;另一种是夫妻里有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了家庭日常开销借的债。就算另一方不知道这事儿,只要符合这两种情况,也得一起还钱。
2、要是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超过了家庭日常开销的需要,一般来说就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不过要是债主能证明这笔钱是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一起经营生意,或者是双方都同意借的,那也会被当成夫妻共同债务。
3、所以,不知情的那一方要是觉得这笔债不该算共同债务,就得找证据证明这笔钱没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和生产经营,而且自己也没同意借这笔钱。像收集家庭日常的收支记录、资金的流向凭证这些都可以。要是因为这事闹到法院去了,法院会综合各种情况来判断债务的性质,然后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