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是受诉法院没有管辖权,当事人有办法应对。在提交答辩状的这段时间,就是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的法定期限内,当事人能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简单来说,管辖权异议就是法院受理案子之后,当事人觉得这个法院没权力管这个案子,就提出来把案子转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去审。当事人得给受诉法院交一份书面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在里面讲清楚申请的事实和理由,比如为啥受诉法院没管辖权,哪个法院才有管辖权。
2、法院会对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要是法院审查后觉得异议合理,就会裁定把案件移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要是觉得异议没道理,就会裁定驳回。要是当事人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能在裁定书送达后的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上一级法院会审理上诉,然后作出最终裁定。
3、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要及时行使权利,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免得因为程序上的问题,让案子没办法在合适的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