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里,要是你觉得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就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这是当事人不服受诉法院管辖的一种主张。
法律规定,当事人得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受理案件后,若当事人对管辖权有意见,就要在此期间提出来。法院会对这一异议进行审查,要是异议合理成立,会把案件移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要是不成立,就会驳回异议。
这里要提醒大家,若没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一般会被认为你认可了该法院的管辖权。不过,要是存在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情况,即便你没提异议,法院也会主动审查处理。而且,若法院自己审查发现没有管辖权,就算你没提异议,也会把案件移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总之,大家要留意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有疑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