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可以起诉股东未出资的情况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有义务按照公司章程,按时、足额缴纳出资。
要是股东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出资义务,这不仅会损害公司的财产权益,还会影响其他已经足额出资的股东的利益。毕竟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它的正常运营和发展都离不开股东的出资。股东不出资会导致公司资本不足,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和偿债能力。
这种时候,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去法院起诉,要求未出资的股东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也就是补缴所认缴的出资额。如果股东未出资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公司还能要求该股东进行赔偿。
另外,如果股东在公司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还是没有出资,经过股东会决议,公司还能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所以,当股东未出资时,公司通过起诉来维权,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