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撞了他人车并走保险后是否还要额外给钱,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
要是在交通事故里你负全责,而且你买的保险能够完全覆盖对方车辆的各项损失,像维修的费用、合理的救援费用等,按照相关规定和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赔偿完后,你基本不用再掏额外的钱。打个比方,车辆定损维修费用是3万元,你的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赔偿额度够,那这3万元就由保险公司出。
不过,有些特殊情况即便走了保险,你也可能得额外掏钱。要是对方车辆损失过高,超过了保险赔偿的额度,比如对方车损50万元,而你的商业三者险限额只有20万元,交强险财产损失限额才2000元,那超出的29.8万元就得你自己来承担。
要是你出现了保险合同规定的免责情况,例如酒驾、无证驾驶等,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赔偿或者部分拒赔,这时赔偿责任就只能落到你头上了。另外,对方可能会要求一些间接损失赔偿,像车辆贬值的损失,还有因为车辆维修产生的合理交通替代费用,保险一般不赔这些间接损失,如果法院判定支持对方的诉求,那你就得自己出钱赔偿。
法律建议:为避免后续麻烦,平时要多了解保险条款,清楚自己的保障范围和免责情形。开车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杜绝酒驾、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要是遇到对方提出间接损失赔偿的情况,要积极与对方沟通,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