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结束后能不能二次谈价格得看具体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规定,正常来讲,招标结束确定了中标人以后,招标人不能再和中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关键内容进行谈判。这是由于招标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是签合同的重要依据。要是随便二次谈判来定价格,可能会破坏招标的公正和严肃,损害其他投标人的利益。
2、不过,要是遇到法定的情况,也能进行价格协商或调整。像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到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等情况,导致按原来的价格继续履行合同,对其中一方明显不公平,这时双方可以按照公平原则,协商修改价格等条款。还有,要是招标项目出现了事先没预料到的特殊情况,经过双方商量达成一致,并且通过了合法合规的程序和审批,也有可能对价格进行合理调整。不过这些调整得有充分的法律和事实依据,还要符合相关的监督管理要求。
3、要是招标人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在招标结束后随便和中标人二次谈判来定价格,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合同也可能被判定无效。要是给别人造成了损失,还得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