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一方欠债,房子能不能保住得看具体情况。要是这笔债是一方的个人债务,而且房子是另一方的个人财产,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债主一般不能要求用这套房子来还钱,房子就能保住。举个例子,一方在结婚前欠的债,结婚后这笔钱也没用到夫妻共同生活里,这就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婚前买的房子不会受影响。
2、要是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一起搞生产经营,或者是夫妻两人都同意借的,那这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就算房子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有可能被拿出来偿还共同债务。除非债主知道这笔债是一个人自己愿意借的,而且没用到家里,不然夫妻两人都得还钱。
3、要是房子是夫妻一起的财产,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分割或者执行房子来偿还债务。要是这房子是一家人唯一的住处,法院执行的时候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保证欠债的人和他要抚养的家人有地方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