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夫妻可以在自愿前提下约定把负债和资产都归一方所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要是夫妻都想离婚,并且对财产和债务的处理商量好了,那就可以签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只要双方你情我愿,在离婚协议里约定负债和资产都给一方是没问题的。
但要注意,这个约定只对夫妻两人有法律约束,不能用来对付那些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比如说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欠的债,就算离婚协议写了由一方来还,债主还是可以找夫妻两人或者其中任何一人还钱。要是一方多还了超过约定份额的债务,之后可以拿着离婚协议找另一方要回来。再说说资产,要是已经约定归一方了,另一方就不能随便再要求分这份资产。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在签离婚协议时,一定要把债务和资产的归属写得清清楚楚,避免以后产生纠纷。要是涉及到比较大的债务或者资产,最好咨询一下律师,确保协议合法有效。另外,如果有债权人找上门,要弄清楚债务性质和自己该承担的责任,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