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时,工资计算是个关键问题,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计算方式。
如果员工主张正常出勤却没拿到的工资,那就按劳动合同里约定的工资标准算。要是实行计时工资,就用每小时工资乘工作小时数;实行计件工资,就用完成的工作量乘以每件的单价。要是存在加班情况,工作日加班,加班工资是平时工资的 1.5 倍;休息日加班,单位没安排补休,加班工资就是平时工资的 2 倍;法定休假日加班,加班工资是平时工资的 3 倍。
要是因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而主张工资,并且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那就会涉及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得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工作满一年,单位就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工作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按一年算,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计算工资时,正常出勤工资要包含各种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但像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职工福利和职工教育费用等就不算在内。员工得准备好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等能证明工资数额的证据。这样在申请劳动仲裁时,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