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夫妻间可能会有一方找另一方借钱的情况,这种钱能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来吗?
一般来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是混在一起的。要是这笔债务是家庭日常生活花的钱,那就没必要一方起诉另一方还钱,毕竟这是共同生活的花销,双方对共同财产都有平等处理权。
不过,有两种特殊情况。一是夫妻双方实行分别财产制,也就是有财产约定,各自财产相互独立。这时一方借了另一方的钱,就形成了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出借的一方能依据约定和相关证据,起诉借款方还钱。
另一种情况是,就算没有约定分别财产制,但一方把自己的个人财产借给另一方,还明确约定这是借款。发生纠纷时,出借方可以拿借条等证据去法院起诉,要求借款方还钱。最终法院会综合实际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来决定是否支持出借方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