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协议离婚的时候,要是有人放弃还没还清贷款的房子,一般来说这种放弃是有法律效力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夫妻两人自愿决定离婚,那得签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然后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里面关于财产怎么分割的那些条款,对男女双方都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只要放弃没还清贷款房子的这个约定,是双方心里真正想这么做的,不存在一方欺骗或者逼迫另一方的情况,也没有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里必须遵守的规定,更没有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那这个约定就是有效的。
2、但是要留意,虽然离婚协议已经写明房子归谁了,可因为房子贷款还没还完,要是没得到银行的同意,是没办法直接去办产权变更登记的。就算有一方说不要这个房子了,在贷款没还清之前,如果主贷人是放弃房子的那个人,那他可能还是得接着还贷款。之后呢,可以根据离婚协议找另一方把钱要回来。要是后面另一方没有按时还钱,那放弃房子的这个人的征信也可能会受到影响。所以啊,签了这种离婚协议之后,最好赶紧跟贷款银行联系,商量一下能不能变更还款人这些事儿,这样才能保障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