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法律实务里,串通投标之后的中标金额是能够累加的。法律在认定串通投标罪时,有相关司法解释表明,要是出现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合法利益的情况,比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五十万元以上,又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等等这类情形,就可以立案追诉。这里并没有明确不许对多次中标金额进行累加计算。
2、把中标金额累加是有道理的。串通投标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为,如果有人多次进行串通投标还都成功中标了,每一次这样的行为都会破坏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把金额累加起来,就能更全面地看出这种违法行为的危害到底有多大。而且,累加计算也和罪责相适应原则相契合。只有通过累加中标金额,才能准确判断行为人要承担的刑事责任,防止因为分开计算而导致处罚过轻,这样才能保证法律的公平公正。
3、在处理串通投标案子的时候,司法机关一般会把多次串通投标的中标金额累加在一起,以此来确定行为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