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担保产生的债务到底该谁来承担,这得看具体情况。从法律层面来看,不同情形下责任划分差别很大。
通常,如果担保只是夫妻中一方自己决定去做的,而且做这个担保也没给家庭日常开销或者夫妻一起的生产经营带来好处,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这笔担保债务就属于个人债务,得由做担保的那个人自己去还钱。要是债权人非说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就得拿出证据来,比如证明这笔担保债务用在了夫妻一起的生活、生产经营里,或者是夫妻两人都同意做的担保。
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会让担保债务变成夫妻共同债务。要是夫妻两人一起参与了担保,或者一方做了担保后,另一方表示认可,那就说明夫妻俩都愿意承担这笔债务,这时候就要一起还钱。还有,要是担保虽然是以一方的名义进行的,但担保得到的好处用在了家里,也有可能被当成夫妻共同债务。
要是夫妻里有一方还的钱超过了他应该承担的部分,不用担心,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或者两人之前的约定,向另一方要回多还的钱的。
在这里给大家提个法律建议,在做担保之前,夫妻双方最好先沟通好,明确是否愿意共同承担可能的债务风险。如果已经出现了担保债务纠纷,要及时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