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里,因为涉及身份关系,所以原被告双方都得出庭,明确表达自己离或不离的真实想法。要是原告不出庭,法院就会按撤诉处理。但要是原告有特殊情况实在没法出庭,就得给法院交书面意见,说清楚不能出庭的原因,由法院来决定准不准许。
对于被告,如果收到传票后没有正当理由却不出庭,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不过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由于被告没出庭,法院难以查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通常不会轻易判离。要是被告下落不明,法院会用公告送达的方式通知被告,公告期结束被告还没出现,法院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来判离或不判离。另外,要是被告有诉讼代理人,并且向法庭交了书面意见,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正常审理。
所以,参与离婚诉讼的双方都要重视出庭这件事,尽量亲自表达意愿,避免因不出庭给自己带来不利影响。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出庭,一定要按规定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