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几种彩礼可以退还的情况:
1、双方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现实中,有些男女只是办了订婚仪式,或者两人住在一起,但没去进行结婚登记。在这种情况下,给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把彩礼要回来。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只有办理结婚登记,婚姻关系才正式成立。没登记,那婚姻关系就没建立起来,给彩礼原本是为了结婚,现在目的没达到,彩礼自然能要求返还。
2、双方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可实际上并没有一起生活,这种情况在离婚的时候,给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结婚可不只是领个证那么简单,重要的是夫妻在一起共同生活。要是登记后两人都没一起过日子,那给彩礼想要组建家庭好好生活的目的就没实现,所以法律支持退还彩礼。
3、彩礼是在结婚前给的,而且因为给彩礼,导致给的一方生活困难了,这种情况离婚时也能要求返还。这里说的“生活困难”,就是说靠自己的财产和离婚时分到的财产,没办法维持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婚前送彩礼花了很多钱,让送彩礼的一方经济变差了,离婚时要是不把彩礼还回来,对方日子就过不下去了,所以法律允许这种情况下返还彩礼。
要特别提醒的是,后面这两种情况,都得是在双方离婚的前提下才行。在实际处理彩礼返还问题时,具体要还多少,法官会综合好多因素来定,像双方一起生活了多久,彩礼都用到哪儿去了,双方在婚姻里有没有过错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