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里,要是涉及多个共同借款人,债权人起诉时是能只告其中一个的。从法律角度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当债权人为两人以上时,部分或全部债权人都能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这就是连带债权;要是债务人为两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要求部分或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这属于连带债务。在民间借贷这种情况中,若多个借款人承担的是连带债务,债权人就有权利选择起诉其中一个共同借款人,让他承担全部的还款责任。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只起诉一个共同借款人存在一定风险。假如这个被起诉的借款人还款能力有限,没办法足额还清债务,而其他共同借款人因为没被起诉,就可能会趁机逃避还款责任。另外,要是之后再去起诉其他共同借款人,可能会遇到一些程序上的麻烦,还会增加维权的成本。
所以,债权人在起诉前,得综合考虑各个共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等因素。比如先了解每个借款人的经济状况、收入来源等。要是某个借款人经济实力强,还款能力好,就可以优先考虑起诉他。这样做能最大程度保障自身债权的实现,避免自己的钱打水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