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中,是能够跳过被保险人,直接找交强险公司进行索赔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被保险的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出现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那么保险公司要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依法进行赔偿。
要是被保险人不积极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受害人就有权直接找保险公司,索要自己应该获得的那部分保险金。举个例子,要是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相互勾结,故意拖延赔偿时间,或者被保险人故意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使得受害人没办法及时拿到赔偿,这种时候受害人就可以跳过被保险人,向交强险公司索赔。
另外,在一些涉及人身伤亡的紧急状况下,为了能及时救助伤者,像医疗机构这类主体,也能按照相关流程,向交强险公司申请先支付抢救费用。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跳过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不过,索赔的人在索赔时,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事故情况和损失情况等,是符合交强险赔偿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