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有人对他人说“去死”,而对方真的死亡时,得依据具体情况来判定法律责任。
日常交流发生口角时,要是说话的人只是顺口说了句“去死”,没有故意想让对方死亡,也没法预料到对方会因此自杀,一般不用负刑事责任。不过,考虑到公平原则,可能要承担一些民事补偿责任。毕竟说话人的话,有可能是导致对方自杀的一个因素。
2、要是说话的人知道对方心理承受能力差、容易激动,还故意用“去死”这类话刺激对方,希望对方死或者对对方死亡的结果持放任态度,那就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但要认定这种情况,得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说话人有主观故意。在司法实际操作中,认定标准很严格,要结合双方关系、说话的恶劣程度以及当时的具体场景等多方面来综合判断。
3、如果说话的人用“去死”之类的话威胁、逼迫对方,让对方因为恐惧而自杀,那就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这是因为说话的人通过威胁、逼迫行为,对对方的自杀起到了主导作用。
在法律上判断说“去死”导致对方死亡的情况时,要全面考量说话人的主观故意、行为方式以及和对方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再根据刑法和相关民事法律来确定是否要承担责任以及责任的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