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对不动产产权转移的判定有明确法律规定,一般来说,主要看是否完成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不动产物权不管是设立、变更,还是转让、消灭,只有依法完成登记才会产生法律效力;没登记的话,通常就不产生效力,不过如果法律另有规定,那另当别论。就拿房屋买卖举例,买卖双方得一起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把产权登记到买家名下,这样产权的转移才是合法有效的。
2、有些特殊情况,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作出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法律文书,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从这些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生效的时候起,物权转移就产生效力了。还有通过继承获得不动产的,从继承开始时物权转移就生效。虽然这些情况不把登记作为产权转移的必要条件,但要是想对这些不动产进行处分,还是要先办理登记。没登记的话,就不产生物权效力。
3、在实际生活里,要是出现不动产产权转移方面的纠纷,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产权有没有真正转移,比如合同有没有签、钱有没有付、房子有没有被实际占有使用,还有有没有办理登记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