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出资人找名义股东代持股权,结果名义股东私自把股权转让了,实际股东该怎么办?这要分情况处理。
如果受让人满足善意取得的条件,即受让时是善意的、支付了合理价格,并且完成了股权登记,那实际股东就追不回股权了。不过,实际股东可以根据和名义股东签的代持股协议,要求名义股东赔偿损失,毕竟是名义股东擅自转让股权才让自己遭受了损失。
要是受让人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实际股东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判定股权转让行为无效,并且让对方返还股权。打官司时,实际股东得拿出能证明和名义股东存在代持关系的证据,像代持股协议、出资证明、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相关证据等。
为避免出现纠纷时自己被动,实际股东平时就要留个心眼,把和名义股东的沟通记录、出资凭证等证据保存好,这些东西能证明代持关系和自己的权益。一旦发生问题,就能靠这些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