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情人关系结束后,之前花出去的钱能不能要回来,得看具体情况。
对于恋爱期间日常的消费支出,像一起吃饭、看电影这些花掉的钱,这属于普通的赠与。既然消费已经完成了,赠与行为也就生效了,送钱的一方不能再要求对方把钱还回来。
2、要是在恋爱的时候,为了和对方结婚而送了像房子、车子这种大额的财物,这可以看成是有条件的赠与。如果最后两人关系结束,结婚的事儿没成,那赠与的条件就不成立了,送财物的一方就有权利让对方把东西还回来。
3、要是在情人关系期间,有人把夫妻两人共有的财产送给了情人,而且没经过另一半的同意,这就侵犯了另一半的财产权益,这种赠与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夫妻里没同意的那一方可以要求情人把得到的财产都还回来。
4、如果是存在借款情况,并且有借条、转账记录或者聊天记录之类能证明是借款的证据,那么借钱出去的人就能够要求借钱的人把钱还上。
在情人关系结束后,之前花的钱能不能要回来,得综合考虑钱的性质、金额大小还有相关证据等因素。要是有必要的话,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