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来说,民事案件管辖通常按照“原告就被告”的规矩来,也就是案子由被告居住的地方对应的法院来管。拿合同纠纷案子举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是因为合同起了纠纷而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的地方或者合同实际执行的地方的法院都有管辖权。
2、要是合同双方在书面合同里商量好了,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和争议存在实际关联地方的法院来管辖,并且这种选择不违背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则,那么就按照双方的约定确定负责管辖的法院。
3、要是合同没有真正执行,而且双方住的地方都不在合同里约定的履行地,这种情况下就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来管辖。
4、像保险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这些特殊的合同纠纷,有专门的管辖规定。所以,某个案件是不是由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来管,得结合具体的案件状况,依据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的相关约定来做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