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转制常常让职工担心自己的权益问题,其实关于职工补偿是有明确法律说法的,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算。
要是企业转制后,原本的劳动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而且企业和职工也谈不拢变更合同的事儿,企业单方面要解除劳动合同,那就得给职工经济补偿。具体给多少呢,得看职工在这家企业干了多久。职工每工作满一年,企业就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到一年,那就按一年算;要是工作不到六个月,企业就得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是职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结束前这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职工工资特别高,比企业所在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那企业给补偿的时候,就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来算,而且最多给十二年的补偿。
另外,如果企业在转制中存在拖欠工资、没给职工交社保这些情况,必须把拖欠的工资补上,把社保费用也补缴好。要是企业不给职工经济补偿,职工可不能吃哑巴亏,可以先跟企业好好商量,让企业把该给的补上;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政府部门来管管企业;还能去申请劳动仲裁,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