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会好奇,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的37天内被释放是咋回事。其实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是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要是公安机关觉得被拘留的人得逮捕,就得报检察院审查。检察院在收到申请后的7天内,会决定是否批捕。要是不批捕,公安机关就得马上放人。像被拘留的人犯罪情节特别轻微、危害小,不构成犯罪;犯罪已过了能追究的时效;经特赦令免除刑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却没人告诉或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了等,检察院就不会批捕。
二是被拘留的人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能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司法机关审查后,觉得符合条件,就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然后放人,比如可能判管制、拘役或单独用附加刑,或者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取保候审不会有社会危险性等情况。大家遇到这类法律问题,若有更多疑问,可寻求专业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