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并不意味着就能逃避强制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开始清算后,清算组要清理公司资产、处理公司债务。此时要是公司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要给别人钱却没给,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公司执行。
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会让清算组配合工作。对于还在清算的公司,名下财产都可能被法院执行,比如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拍卖、变卖。法院还会要求清算组提供公司财产的情况,如果清算组故意隐藏、转移财产,不让法院执行,就要受到法律处罚。
但要是在清算时,公司财产按照规定的顺序分完了,没有剩下能用来执行的财产,强制执行可能就进行不下去了。不过要是发现公司股东有没出够钱,或者把出资抽走了的情况,法院会让股东也成为被执行人,这样债权人的利益才能得到保障。
给债权人的建议是,发现公司进入清算还没还钱,要尽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避免财产被转移。给公司清算组的建议是,要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如实提供财产情况,别做妨碍执行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