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要是没拿到医生执业资格却去非法行医,有下面这些情况的,就得立案追究了:
1. 让看病的人出现轻度残疾、器官组织受伤出现一般功能问题,或者是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受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甚至死亡的。
2. 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风险的。
3. 用了假药、劣药,或者用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4. 因为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处罚两次后,又去非法行医的。
5.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另外,有下面这些情况的,也会被认定为“没拿到医生执业资格却非法行医”:没取得医师资格,或者用不正当手段拿到医师资格就去行医的;医师执业证书被依法吊销期间还去行医的;没拿到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就去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家庭接生员做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