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迟迟未收到,通常有几类原因,您可以逐项核对:
一、办理流程尚未走完。按规定,公证机构一般应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因不可抗力、需补充材料或向有关单位核实情况而耽误的时间不计入该期限。若您近期才补充过材料,或承办公证员正在核查事实,出证时间会相应顺延。
二、内部审批与用印环节。公证书需经审批、编号、打印、加盖公证处印章(部分还需钢印),批量出证时可能积压一两天。
三、邮寄环节问题。常见情形包括:公证书尚未实际交寄、快递未揽收、收件地址或手机号登记有误、由他人代收未转交、投递未成功退回公证处。公证材料多要求本人签收,若您不在收件地址也会延误。
建议您这样做:一是直接联系承办公证员,确认公证书是否已出具、何时交寄,并要求提供快递单号和寄出时间,据此查询物流;二是核对留存的收件地址、联系电话是否准确;三是如系他人代领,需有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件;四是收到后当场核对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公证事项、证词内容、公证书编号、公证员签名及公证处印章是否齐全,有差错及时要求更正;五是若长期无正当理由拖延,可向该公证处负责人反映,或向其主管司法行政机关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