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把钱转给其他公司后宣布破产,这种事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
要是公司转钱是因为正常的业务,像支付货款、服务费之类的,还有合法的合同,交易流程也正常,那这笔转账通常是有效的。在公司破产清算的时候,这笔转出去的钱一般不会被追回来,毕竟这是正常的商业操作。
但要是公司转钱是为了恶意转移资产,想逃避债务,那债权人就有办法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里,如果公司有无偿转让财产、用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做交易、给没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提前还清未到期债务、放弃债权等行为,管理人可以请求法院把这些行为撤销。在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要是公司已经还不上到期债务,资产也不够还所有债,或者明显没能力还钱,却还单独给个别债权人还钱,管理人同样能请求法院撤销。
如果债权人发现公司有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得赶紧跟破产管理人讲。管理人会去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话,就会向法院申请把转账行为撤销,把钱追回来,用来还公司欠的债。这样才能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让债务清偿更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