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没签合同,合同依然可能成立,但风险会大大增加。以下是应对建议。
要是买卖双方都已经实际履行了主要义务,像买家付了房款,卖家交了房子,按照《民法典》,这种情况下合同关系就算成立了。这时候双方得赶紧补签书面合同,把房屋的基本情况、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过户手续这些重要内容写清楚,防止以后产生纠纷。
要是有一方不肯履行义务,另一方就得收集能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比如付款凭证、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明双方有房屋买卖的想法以及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要是协商解决不了,就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判断合同是否成立,以及双方该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合同因为缺少必要条款没法履行,双方可以协商补充。要是协商不成,而且双方都不想继续履行合同了,那就可以解除合同,卖家把收到的房款退给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