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后,双方再达成的协议属于执行和解。简单来说,执行和解就是在执行阶段,双方平等商量,自愿对执行依据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做变更,这样原执行程序就先不进行了。
达成协议后,得把协议内容告诉执行法院。法院会审查协议,如果协议是双方真心想签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也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就会认可。之后,执行程序会因为要履行和解协议而暂时中止。
要是有一方不履行或者没完全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原来的生效法律文书。不过,和解协议已经履行的部分要扣除;要是已经全部履行完,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
如果双方都按照和解协议完全履行完毕,法院就会把执行案件结案。这里要提醒大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一定要保存好相关证据,用来证明协议的履行情况,这样能避免之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要是遇到复杂情况,也可以进一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