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进看守所到判刑,时间是不确定的,这主要受案件复杂程度等因素影响。整个过程通常要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这三个阶段。
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的关押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两个月。要是案情复杂,到时间还查不完的,经上级检察院同意能延长一个月。像那些交通特不方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子等四类情况,前面的时间用完还没侦查完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多两个月。要是嫌疑人可能被判十年以上徒刑,前面延长期限到了还没查完,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再延长两个月。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送来起诉的案子,得在一个月内做决定。要是案子重大、复杂,可以多给十五天时间。要是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快速处理程序适用条件的,十天内就得做决定;要是可能判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最多能延长到十五天。
审判阶段,法院审理公诉案子,得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可能判死刑的案子、附带民事诉讼的案子,以及存在特定情形的,经上一级法院批准,能延长三个月;要是因为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得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所以,简单的案子可能几个月就判刑了,复杂的案子花上几年时间也有可能。
法律建议:如果身边有人进了看守所,家属要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让律师合法介入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要保持冷静,不要轻信一些所谓能“捞人”的骗局,避免遭受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