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前判定夫妻共同债务,得按照相关法律,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按照《民法典》的说法,夫妻有共同债务的话,要一起偿还。要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自名下的,那就双方商量怎么还钱;要是商量不出来,就由法院来判。
2、法院判断一笔债务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有这么几个规则。要是债务是夫妻双方一起同意欠下的,比如夫妻都在借条上签了名,或者一方事后承认这是一起欠的钱,那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有为了家庭日常开销欠的债,像吃饭、穿衣、住房、出行,以及孩子教育、看病这些花费产生的债务,就算是一方单独借的,也算夫妻共同债务。要是债务超过了家庭日常开销,但借钱那一方能证明这钱是夫妻一起用了,或者投入了共同的生产经营,或者是夫妻一起同意借的,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对于已经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法院通常会看看夫妻双方的经济情况,还有这笔债具体花在哪了,然后合理分配双方要还的比例。要是一方赚钱多、有能力多还点,那可能就会判他多承担一些。但要是这债是因为一方干了不合理的事,像赌博这种违法活动欠的,法院一般不会把它算成夫妻共同债务,而是让借钱的那个人自己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