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里,共同借贷的情况并不少见。要是一起借贷后,有一方不还钱了,咱们得先弄清楚这共同借贷到底是按份之债还是连带之债。按份之债就好比大家一起买东西,每个人都有自己要付的那一份钱。要是有人不付他那份,债主只能找他要那一份,你还完自己那份后,没义务帮他还。而连带之债呢,债主可以随便找一个人把所有钱都还了,这时候你可能就得先把全部欠款给还上。
如果你不小心先承担了全部还款责任,别担心,《民法典》给咱们撑腰呢。你有权利向另一个人要回他该承担的部分。你可以先心平气和地跟对方谈谈,让他把自己那份补上。要是对方不配合,咱们就得收集证据了,像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这些,都是很有用的。拿着这些证据,你就可以去法院起诉他。
等法院判下来了,如果对方还是不还钱,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去查他的存款,把钱冻结、划走,还能把他的财产封了、卖了来还钱。
所以,大家在共同借贷签合同的时候,最好把各自要做的事儿、能享有的权利写得清清楚楚,这样以后就能少很多麻烦,也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