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以为我国刑法里有“传销罪”,其实并没有这个罪名,涉及传销的犯罪主要是依据“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来定罪量刑。这个罪的定罪处罚不是看传销组织里成员的“等级划分”,而是根据人员数量、层级关系以及每个人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来确定罪责。
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如果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达到三十人以上,并且层级在三级以上,那组织者、领导者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什么样的人算是“组织者、领导者”呢?比如说发起、策划、操纵传销活动的人;承担管理、协调工作的人;负责宣传、培训的人,还有其他对传销活动实施、传销组织建立扩大起到关键作用的人。
说到判刑坐牢,犯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得交罚金。要是情节严重,那判得就更重了,会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样得交罚金。什么情况算“情节严重”呢?像是组织、领导参与传销活动的人数累计有一百二十人以上;或者直接、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到二百五十万元以上;又或者曾经因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结果又去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
大家在生活中,一定要保持警惕,别一不小心陷入传销陷阱,更不能去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不然就会触碰法律红线,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