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是男方婚前买了套房子,且只登记在他一个人的名下,那这套房子就算他婚前的个人财产。不过,婚后夫妻一起还贷款的那部分钱,还有对应的房子增值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2、按咱法律的规定来说,要是夫妻中有一方婚前签了不动产买卖合同,拿自己的钱付了首付后向银行贷了款,结婚后又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而且不动产登记在付首付那一方名下。离婚的时候,这不动产先由夫妻俩商量着怎么处理。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一般会把这不动产判给登记的那一方,还没还完的贷款就成登记方的个人债务了。对于婚后两人一起还贷款的钱,还有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法院会按照照顾孩子、女方还有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让登记方给另一方补偿。
3、要是房子虽然是男方婚前买的,但登记在了夫妻双方名下,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的时候,法院会综合考虑买房钱是从哪儿来的、夫妻双方对房子的贡献等情况来做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