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权属争议纠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约束。诉讼时效简单来讲,就是权利人在规定时间内不主张权利,就没办法再让法院帮忙保护自己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一般主要针对债权请求权适用。但土地权属争议,其实就是围绕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到底归谁的争议,这属于物权纠纷。物权相当于一种绝对的权利,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
2、按照法律,要是遇到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方面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先自己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下来,就由政府来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找县级以上政府处理;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找乡级政府或者县级以上政府处理。
3、要是当事人对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满意,能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那天起三十天内,到法院去起诉。不过这里的三十天不是诉讼时效,而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所以说,土地权属争议纠纷不存在大家平常理解的那种诉讼时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