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探视孩子的时长,法律没做具体规定。所谓探视权,指的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和孩子探望、联系、交往以及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探视的时长和方式,一般先由父母两人商量。根据孩子的岁数、生活学习安排,还有双方的实际状况来灵活定。像孩子年纪小,每次探视时间可能短些;孩子大些后,探视时间可以适当长一点。
要是两人商量不下来,那就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院结合实际情况判决。法院判的时候,会综合考虑孩子的权益、父母双方的情况等。通常,法院可能会规定每周或每月固定的探视时间和时长,比如每周探视一次,一次半天或一天,或者每月探视两次,每次两天。
另外,在行使探视权的时候,要是出现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暂停探视。等这种情况没了,再恢复探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