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法律实践里,律师费承担有普遍规则和特殊情况。一般来讲,是谁请律师谁掏钱,也就是说要是你自己请了律师来帮你处理事情,那律师费就得你自己付。不过呢,在一些特定的状况下,律师费是可以让败诉的一方来承担的。
一种情况是合同里有明确说法。比如债权人和债务人签合同的时候,就写明了要是发生纠纷,违约的那一方得承担对方为了要回钱花的律师费。要是后来债务人违约了,债权人去法院起诉要债,就能够按照合同要求债务人来付律师费。
另一种情况是法律有明确规定。像在知识产权被侵权、不正当竞争,还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这类案子中,法律是支持胜诉的一方让败诉方承担合理的律师费的。
要是遇到欠账的人对律师费谁承担有疑问,得先看看双方合同有没有相关约定。要是合同里写了,就把合同依据跟他讲清楚。要是属于法律规定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情况,就给他解释具体是哪条法律。要是既没有合同约定,也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那律师费就只能是请律师的那一方出了。这时候可以跟欠账的人好好沟通,把法律规定解释明白,这样就能避免没必要的争吵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