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来说,劳动仲裁有几种情况不能再去法院打官司。要是仲裁结果属于终局裁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像追讨工资、工伤医药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金额没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总和的纠纷,还有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保这些国家劳动标准执行方面产生的争议,仲裁结果一旦出来就是终局的,裁决书从作出那天开始就有效。这种时候,单位不能去法院起诉,不过员工要是对终局裁决不满意,能在收到仲裁裁决书那天起十五天内上法院起诉。
2、要是当事人没在规定时间起诉,劳动纠纷的当事人对不是终局的仲裁裁决有意见,要在收到裁决书起十五天内向法院起诉。要是过了这个时间没起诉,裁决书就生效了,之后就不能再针对这个仲裁结果去打官司。
3、要是双方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并且都履行完了,一般就不能再就同一个争议去法院起诉。比如在仲裁过程里或者之后,双方达成了和解或者调解协议,而且都按照协议做了,那通常就不能再为这个事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