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已报警,说明已进入公安调查渠道;物业称“死角看不到”,不等于物业当然免责。需分情况看:
1. 若已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依《民法典》第1254条,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其担责;经调查难以确定的,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依法给予补偿。物业作为管理人,若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如监控覆盖、警示、巡查等),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监控死角本身可作为其是否尽到保障义务的考量因素,但不能仅凭一句“死角”定责。
2. 若尚未造成损害:报警可要求公安依法调查;民事赔偿一般需以实际损害为前提。此时可要求物业说明监控范围、巡查记录及已采取的安全措施,并书面留存。
建议固定:报警回执、现场照片、就医或维修票据、与物业沟通的聊天记录/录音、物业监控及巡查记录申请。若后续起诉,可申请法院调取公安调查材料,并审查物业安全保障义务履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