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执行终本后,想追加未出资股东?按照下面步骤操作。
先确认股东未出资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是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够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把没缴纳或没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等追加为被执行人,让其在未缴纳出资范围内担责。
接着准备好证据材料,像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转账记录等能证明股东未出资或出资不足,执行裁定书等可证明公司财产无法清偿债务。
之后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要写清楚请求追加未出资股东为被执行人,还要说明事实和理由,比如讲讲股东未出资和公司债务无法清偿之间的关系。
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也许会组织听证。如果法院审查后认定股东确实没出资,且符合追加条件,就会裁定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是被追加的股东对裁定不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