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想去外地,可不是想走就能走的,得有正当理由,还得经过执行机关批准。下面讲讲常见能被司法机关认可的理由。
要是因为就医,当地医疗条件没办法诊断或治疗疾病,必须去外地正规医院看病,那就可以拿着医院开的证明文件申请去外地就医。处理重大家庭事务也行,像直系亲属病危、死亡这些重大变故,本人得去外地处理,这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医院病危通知或者死亡证明等材料,就能申请外出。工作方面,如果是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差、参加重要会议,或者必须本人完成紧急且别人替代不了的工作任务等,由工作单位开具证明,说明情况、外出必要性和时间安排就行。
被取保候审的人要向执行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写清楚外出理由、时间、地点等信息,并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得到执行机关批准才能去外地,还得在批准的时间内回来。要是没经过批准就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可是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可能会被没收保证金,甚至重新被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