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注销之后要是想起诉股东追讨债务,得按照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如果股东在注销公司时有过错,好比没经过正规的清算程序就把公司注销登记了,最终使得公司没办法清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还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来偿还公司的债务。这种时候,股东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办事,损害到了债权人的利益,就得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要是股东在公司注销之后分到了剩余财产,然而公司还有没还清的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在分到财产的范围之内偿还债务。这是因为股东得到剩余财产的前提是公司把所有债务都还清,要是存在没结清的债务,股东就得在得到好处的范围之内担责。
3、要是公司在注销之前已经按照规定发布公告通知了债权人,但是债权人没有及时去申报债权,所以没拿到清偿,一般情况下股东不需要对这笔债务负责。不过,要是股东有恶意隐瞒之类的欺诈行为,那就另当别论了。
在起诉的时候,债权人得拿出证据,证明债权是存在的、公司已经注销了,以及股东应该承担责任的事实。法院会根据具体的证据和实际情况,来判断股东是否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责任的范围有多大。随着法律行业的发展,对于这类公司注销后债务追讨案件的审理会更加注重保护债权人权益,同时也会促使股东更加规范地履行公司注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