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产过程中,劳动债权不一定得先仲裁。通常,劳动争议要先仲裁,发生劳动争议后,得先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才能去法院起诉。不过在破产程序里,情况就不一样了。
按照法律规定,像债务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和伤残补助、抚恤费用,该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劳动债权,不用职工去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公示。
要是职工对清单记载没意见,就不用走仲裁程序,直接由管理人处理。只有当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并且管理人拒绝更正时,职工才需要去法院起诉来解决问题,这时不需要先仲裁。所以,职工遇到破产企业的劳动债权问题时,要清楚这个特殊规定,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还有疑问,也可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